朱绍元第15179344图形商标无效宣告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23
朱绍元第15179344图形商标无效宣告案例
序号 申请/注册号 国际分类 申请日期 商标名称 申请人名称
1 15179344 1 2014年08月19日 图形 朱绍元
申请人于2017年09月25日对第1517934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105611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争议商标的注册侵犯了申请人及关联个人陈志鸣先生对图形美术作品享有的在先著作权。3、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不仅申请注册了争议商标,通过抄袭、模仿申请人商标的方式还申请注册了第11402579号图形商标、第22388041号图形商标、第19203942号图形商标,其真实意图就是要“搭便车”,借助申请人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获取不当利益,主观恶意性极大。被申请人违反诚实信息原则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具有欺骗性。4、争议商标已构成以不正当手段实施的抢先注册。争议商标的注册将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损害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登记信息、陈志鸣身份信息复印件;
2、著作权登记信息、报刊杂志摘页等复印件;
3、申请人商标注册信息复印件;
4、陈志鸣与申请人签订的有关著作权授权及保护的文件复印件;
5、商评字(2016)第0000019924号关于第11402579号图形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6)第0000020376号关于第13607674号图形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复印件。
被申请人在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4年8月19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1类工业用胶等商品上,该商标于2015年11月28日获准注册,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1月27日。
2、引证商标由同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提出注册申请并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1类工业用胶等商品上,经续展现处于专用权期限内。2010年11月20日,引证商标经核准转让至台山市友顺化工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属于总则性条款,是对商标注册与使用的合法性要求,其精神体现在其它具体条款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主要禁止的是有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商标注册。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属于上述情形。
争议商标图形与引证商标图形在构成要素、视觉效果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工业用粘合剂、粘胶液、鞋用粘合剂、修补破碎物品的粘合剂、工业用明胶、工业用胶、非文具、非家用胶水、固化剂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二者在上述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市场上共存,易引起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故争议商标在工业用粘合剂、粘胶液、鞋用粘合剂、修补破碎物品的粘合剂、工业用明胶、工业用胶、非文具、非家用胶水、固化剂商品上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皮革防水化学品、木浆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二者在上述非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市场上共存,一般应不易引起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故争议商标在皮革防水化学品、木浆商品上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主张的日文艺术字设计美术作品由普通字体构成,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三条所指的作品,故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利害关系人享有的在先著作权之理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予支持。
申请人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对其商标的抢注,但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皮革防水化学品、木浆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使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并已具有一定影响。故申请人上述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在工业用粘合剂、粘胶液、鞋用粘合剂、修补破碎物品的粘合剂、工业用明胶、工业用胶、非文具、非家用胶水、固化剂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皮革防水化学品、木浆商品上予以维持。"
商品/服务 皮革防水化学品; 木浆; 查看详细信息
类似群 0114;0116;
申请/注册号 15179344 申请日期 2014年08月19日 国际分类 1
申请人名称(中文) 朱绍元
申请人地址(中文) 浙江省青田县万阜乡富塘村下塘路6号
初审公告期号 1469 注册公告期号 1481 是否共有商标 否
初审公告日期 2015年08月27日 注册公告日期 2015年11月28日 商标类型 一般
专用权期限 201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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