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合同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25
滁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合同
甲方: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乙方: (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丙方: (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办〔2014〕18号)和《滁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丙方获得的省、市(含各县(市)区,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政策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事宜,三方约定如下:
一、乙方负责对丙方申请的补助资金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给甲方,甲方经核定后,协助资金拨付,组织签订合同。
二、本年度丙方获得科技部门 项目,补助 万元(含省、市、县补助资金)。
三、丙方提供的各类申请资料数据必须真实、完整、有效。丙方按照《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滁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丙方获得的专项补助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纳入研发投入统计。丙方要严格遵守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资金支出,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财政资金管理督查或绩效评价。
四、丙方补助资金支出(除考评奖励;孵化器、众创空间补助;科技扶贫外)要按照规定执行,必须用于项目研发。支出范围主要用于项目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与科研相关的直接费用,水电气、管理费用、绩效支出等与科研相关的间接费用,以及其他生产性支出。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章)
业务科室负责人(代):
乙 方: (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公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丙 方: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滁州市项目上报科室及联系电话
(一)奖补类项目及合同签定科(室):
1、高新科:企业研发购置仪器设备补助;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补助;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联系人:刘孝武 联系电话:0550-3022494
2、奖励科:企业境外设立、合并或收购研发机构补助项;重点新产品研发后补助;科技保险后补助;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建设补助项;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后补助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补助项;
联系人:江贻军 余波 联系电话:0550-3820116
3、农社科:星创天地补助;
联系人:侯智 联系电话:0550-3043133
4、计划科:新认定(绩效优秀)国家、省研发平台补助;
联系人:熊亚军 联系电话:0550-3043135
5、成果转化中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
联系人:何其炳 联系电话:0550-3022205
(二)计划类项目中期检查:
获得2017年立项的市级农业和社发领域项目,填报项目中期检查表。
联系人:侯智 联系电话:0550-304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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