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合同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25
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合同
甲方:滁州市科学技术局
乙方:滁州市XXX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组建单位:XXXXXXX公司
为加强我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促进工程化技术研究与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带动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技术进步,提高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依据《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滁科[2014]60号)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滁州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主要围绕我市“六大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针对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开展攻关,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提供可规模化生产的成套技术、标准、工艺、装备。
二、“中心”对外开放,接受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咨询等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接纳国内外相关科技人员携带科研成果,到中心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
三、“中心”实行绩效考评制,每2--3年进行一次绩效考评,对考评优秀的推荐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合格的继续保留,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四、相关目标任务
1、绩效考评时间:2019年3月前
2、组建单位为“中心”提供 万元研发资金支持、为“中心”提供 平米研发场所。组建“中心”相关文书齐全。
3、“中心”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置、新品种 项,由组建单位进行成果转化后实现销售收入 万元,利税 万元;申报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其它专利 项)。为行业或领域进行人员培训 人/次,培养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人。
甲 方:滁州市科学技术局(盖章)
经办人(签字):
乙 方: (组建单位代章)
工程中心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科技局“工程中心”绩效评价推荐表
推荐单位(公章):
排序 | “中心”名称 | 依托单位 | 认定时间 | 审核评分 | 绩效等级 | 备注 |
注: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滁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表》对中心自评材料进行评分。80分以上为优秀,7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4:
“工程中心”绩效总结提纲(供参考)
1、依托单位近两年发展概况;
2、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包括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情况)及产业化情况;
3、工程化技术成果辐射、扩散及对行业发展影响情况;
4、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5、管理体制及内部运行机制情况;
6、开放服务及人才培训情况;
7、基地建设和能力建设情况;
8、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9、提供能够代表近两年工作成效的典型案例一份,并附图片及说明。
附5:
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要求(供参考)
1、评价指标数据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新产品目录,新增研发设备原值清单,中心高级专家和外聘专家,本行业专业认证证书;产学研合作项目,近两年自行研发和完成的科技项目,近两年省部级科研立项,开发设计机构清单;近两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列表;获得专利、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版权,参与制定的标准;实验室、科技奖励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非规工企业,提供企业的2016、201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规工企业,提供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B107-1表、B107-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