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十三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规划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12
滁州市“十三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实施商标战略,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是加快我市发展自主品牌,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全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及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实施方案,开创我市商标发展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基础
(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商标品牌是企业市场竞争的利器。商标品牌建设是发展品牌经济的重要内容,是对外贸易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前沿领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三个转变”重要论述,为商标品牌建设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商标品牌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省政府第一次把商标品牌建设写进了省“十三五”规划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对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扩大有效需求,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十分重大。
(二)当前我市商标品牌建设的现状和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2011年7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为起点,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全市商标事业快速发展,商标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商标注册数量持续增长。“十二五”期间,我市市场主体商标注册意识普遍提高,更多的市场主体开始使用自主商标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全市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大幅增加,截至2015年底,全市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4件, 有效注册商标总量12093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12件,分别比 “十一五”末增长1倍、1.5倍和2倍。
二是自主商标品牌实力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市新增驰名商标8件,中国驰名商标总数累计达10件,其中天长市5件,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凤阳县、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1件;安徽省著名商标累计达163件,每个县市区都拥有一批著名商标;认定省级商标专业品牌基地4个,分别是天长市“安徽省仪表线缆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电子光伏产业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芡实(滁州天长市)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和全椒县“安徽省内燃机及配件(滁州全椒县)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商标品牌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成长性企业和特色化企业的自主品牌建设,对提升企业竞争力、开展自主创新,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商标运用成效明显。商标许可、转让、投资入股、品牌连锁经营更加活跃。“十二五”期间,我市商标质押贷款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共帮扶企业办理商标质押贷款218件,贷款金额45亿元,帮助众多中小企业缓解了融资困难,化解了燃眉之急,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四是商标品牌保护机制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立案查处案件3899 件,案值1699 万元,已结案 3627件、罚没款 968万元,其中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455 件。在省政府和国务院组织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现场考核中给予了充分肯定,有力地保护了企业的品牌权益和创新成果,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市商标品牌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企业对发展商标品牌认识不到位,商标有效注册量只占全省194580件的6.21%;二是商标品牌结构有待优化,服务业商标品牌和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性产业商标品牌较少;三是商标品牌宣传重视不够,理念落后,思维固化;四是商标品牌发展工作机制和奖励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五是基层商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
“十三五”时期,我市将继续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和质量品牌升级工程,为商标品牌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商标品牌的加快发展也必将有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提升全市企业和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发挥更大的支撑作用。
二、“十三五”商标品牌规划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亲临小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遵循“企业主体、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稳中奋进、好中加快、能快则快”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全面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动商标品牌战略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推进全市商标事业快速发展,推进我市企业商标品牌实力不断增强,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商标品牌战略服务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为总量冲刺全省第三、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市场主体注册、运用和管理商标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品牌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商标品牌,努力实现商标品牌化,商标品牌运用多样化,商标品牌保护法治化,商标品牌战略对全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作用明显,对全市经济发展、创业创新、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实现一批滁州产品和服务向中国品牌、世界品牌的转变,奋力在全省发展方阵中走在前列。
1.注册商标增量。市场主体商标和知识产权知识得到普及,商标注册意识明显增强,适格的市场主体及时办理商标注册,更多的市场主体开始使用自主商标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力度进一步加大,将富有滁州地方特色农业和手工业资源的及时纳入商标注册保护范围。持续保持我市商标申请量和注册量大幅增加,每万户市场主体拥有注册商标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国际注册商标数量与我市的对外贸易发展相适应,拥有自主商标品牌的出口产品和服务占对外贸易份额大幅提升。
2.商标品牌升级。商标品牌升级工程得到有效实施,对“调转促”的支撑作用明显,我市自主商标品牌群体不断壮大,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力争驰名商标在各县市区全覆盖;力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3.商标品牌运用有效。市场主体对商标品牌价值及其附加值认识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运用自主商标品牌开展经营活动,商标品牌运用的方式更加多样化,商标品牌运用的经济效益有明显提升。
4.商标品牌保护有力。市场主体商标品牌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和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更加有力有效,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品牌权益得到及时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案件信息衔接更加顺畅,商标品牌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有力支撑我市自主商标品牌建设。
5.商标品牌建设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商标代理机构数量明显增多、规模壮大、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在商标注册、商标品牌建设、商标维权服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商标品牌价值评估、商标品牌形象设计与宣传策划、品牌交易、商标品牌研究等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商标品牌化。
树立注册商标是经济贸易领域战略性资源的理念,大力发展注册商标,继续保持商标注册持续增长。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形式发展商标,积极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努力实现我市注册商标增量扩容。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化,实施商标品牌升级工程,大力培育自主商标品牌,发展品牌经济。鼓励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和安徽省著名商标,形成著名、驰名商标的梯级培育,不断壮大我市商标品牌群体,把商标品牌保护和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争创商标品牌氛围日益浓厚。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普及。完善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开展生动活泼的商标宣传普及工作。加大对服务业商标注册的宣传力度,提高服务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意识,支持和推动服务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和管理,提高服务业商标的比重。推动滁州品牌向安徽品牌、中国品牌的升级,发挥品牌经济在“调转促”中的重要作用。
2.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商标注册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发展注册商标,打造知名商标,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驰、著名商标申报培育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争创自主商标品牌,运用商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围绕现代农业生产,培育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依托我市已形成的“明光绿豆”“滁州贡菊”“天长龙岗芡实”“定远池河梅白鱼”等一批有特色的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挖掘和培育一批如全椒龙虾、来安花红等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地理标志产品,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品牌管理和使用,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核心优势。大力扶持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所有人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品牌管理和使用,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核心优势。
4.围绕园区出口企业引导支持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以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载体,对拥有注册商标且有一定规模的出口企业实施重点帮扶,指导企业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使用自主商标到境外注册、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积极支持企业收购国内外商标品牌企业,实现滁州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服务和品牌同步走出去,逐步提高我市自主商标商品和服务出口比例,逐步减少代加工和贴牌加工贸易的比例,努力提升滁州商标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二)加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推进商标品牌发展集群化。深入开展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推动商标密集型产业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密织产业链,实现建设一个商标品牌基地、壮大一个产业集群、带动一批人员就业,努力推进我市产业的规模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使我市产业更具特色,更有优势,更有竞争力。
(三)大力推进商标有效运用,实现商标运用多样化。以推进注册商标有效运用为重点,促进商标品牌价值实现形式多样化。增强企业商标品牌运用意识,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纳入企业发展总体战略,贯穿于企业生产、营销、品牌形象设计推广、服务、招商、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走出去”等全过程。支持和鼓励企业采取商标使用许可、转让、商标作价入股、商标质押融资、商标品牌连锁经营、商标品牌走出去、品牌并购等多种形式有效运用商标,实现商标运用方式更加多元多样,推动滁州产品向滁州品牌转变,促进商标品牌无形资产的价值有形化、市场效益最大化。以开展商标质押融资为商标品牌运用的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寻求商标质押融资工作取得新突破,继续保持全省前列的优势。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与配合,探索建立商标评估、价值分析以及质押登记服务长效合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并落实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探索推进投贷联动,推动商标质押贷款扩面增容,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对社会领域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归集各类涉企的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信息,强化政府各部门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综合监管等方面的相互配合,推动社会领域企业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开展股权融资。帮助更多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继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现商标品牌保护法治化。结合贯彻实施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维护我市企业的商标品牌权益和创新成果,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积极与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联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商标侵权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加大对假冒商标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建立商标海外注册和维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服务渠道,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商标品牌权益。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的配合,依法做好案件移送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案件信息衔接,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公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信息工作,将案件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
(五)加快商标品牌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商标品牌服务体系社会化。加快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品牌价值评估机构、商标信息交流平台建设,为企业商标注册和商标品牌建设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积极服务商标代理机构发展,大力提高商标设计、商标注册代理等服务水平,支持商标代理机构做大规模,做优服务,做强品牌,积极发挥其在商标注册、商标咨询服务、商标与品牌形象设计、商标品牌建设、商标品牌宣传策划、商标维权等方面的作用。依法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形成合法、规范、公平竞争的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查处各种非法代理行为,依法将商标代理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信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行业信用建设,规范其经营行为。
(六)创新基层商标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商标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落实依法治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市场监管人员和广大企业的商标法律法规、商标知识、商标管理业务和商标品牌战略等培训,增强各有关方面的法治意识和商标品牌意识。积极指导和监督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商标管理和服务工作,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在基层,积极探索在基层所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对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直接指导,提高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意识。发挥基层所的作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指导无注册商标的企业及时申请商标注册,指导有注册商标的企业规范使用和创品牌商标,指导品牌商标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运用和法律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和加强各级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领导组织,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企业要自觉发挥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形成全市商标品牌建设的合力,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服务“调转促”行动计划和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科学制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目标考核办法,加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商标战略工作任务纳入对市场监管局的年终考核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力度,督促各县市区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商标品牌战略各项目标任务分解指标,为总量冲刺全省第三、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动力。
(三)加强政策支持。要加大对商标品牌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实现政策引导帮扶的持续化,市政府设立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专项奖励资金,奖励政策按照《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滁政﹝2011﹞82号)文件执行,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四)加强宣传培训。重点面向广大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商标管理和服务人员,大力加强对商标法律法规政策、商标知识和商标品牌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政府管理人员的商标知识产权意识、商标品牌意识,为我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对滁州商标品牌的宣传推介,市内媒体在费用上应给予优惠。
附件
滁州市“十三五”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规划(2016-2020年)任务分工一览表
一、深入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商标品牌化
树立注册商标是经济贸易领域战略性资源的理念,大力发展注册商标,继续保持商标注册持续增长。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形式发展商标,积极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努力实现我市注册商标增量扩容。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化,实施商标品牌升级工程,大力培育自主商标品牌,发展品牌经济。鼓励企业积极争创驰名商标和安徽省著名商标,形成著名、驰名商标的梯级培育,不断壮大我市商标品牌群体,把商标品牌保护和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市工商局
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争创商标品牌氛围日益浓厚
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普及。完善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开展生动活泼的商标宣传普及工作。加大对服务业商标注册的宣传力度,提高服务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意识,支持和推动服务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和管理,提高服务业商标的比重。推动滁州品牌向安徽品牌、中国品牌的升级,发挥品牌经济在“调转促”中的重要作用。
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广新局
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三、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商标注册保护意识
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发展注册商标,打造知名商标,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驰、著名商标申报的指导培育和支持力度,争创自主商标品牌,运用商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市工商局
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四、围绕现代农业生产,培育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
依托我市已形成的“明光绿豆”、“滁州贡菊”、“天长龙岗芡实”、“定远池河梅白鱼”等一批有特色的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挖掘和培育一批如全椒龙虾、来安花红等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地理标志产品,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品牌管理和使用,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核心优势。大力扶持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所有人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品牌管理和使用,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核心优势。
市工商局、市农业委员会、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五、围绕园区出口企业引导支持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以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载体,对拥有注册商标且有一定规模的出口企业实施重点帮扶,指导企业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积极支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在国际竞争中使用自主商标到境外注册、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积极支持企业收购国内外商标品牌企业,实现滁州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服务和品牌同步走出去,逐步提高我市自主商标商品和服务出口比例,逐步减少代加工和贴牌加工贸易的比例,努力提升滁州商标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加强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推进商标品牌发展集群化
深入开展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推动商标密集型产业发展,扶持龙头企业,密织产业链,实现建设一个商标品牌基地、壮大一个产业集群、带动一批人员就业,努力推进我市产业的规模化、品牌化、集群化发展,使我市产业更具特色,更有优势,更有竞争力。
市工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大力推进商标有效运用,实现商标运用多样化
以推进注册商标有效运用为重点,促进商标品牌价值实现形式多样化。增强企业商标品牌运用意识,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纳入企业发展总体战略,贯穿于企业生产、营销、品牌形象设计推广、服务、招商、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走出去”等全过程。支持和鼓励企业采取商标使用许可、转让、商标作价入股、商标质押融资、商标品牌连锁经营、商标品牌走出去、品牌并购等多种形式有效运用商标,实现商标运用方式更加多元多样,推动滁州产品向滁州品牌转变,促进商标品牌无形资产的价值有形化、市场效益最大化。
市工商局
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八、努力寻求商标质押融资工作取得新突破,继续保持全省前列的优势。
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系与配合,探索建立商标评估、价值分析以及质押登记服务长效合作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探索推进投贷联动,推动商标质押贷款扩面增容,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对社会领域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归集各类涉企的商标权、专利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信息,强化政府各部门在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综合监管等方面的相互配合,推动社会领域企业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开展股权融资。帮助更多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市工商局、市金融办
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
九、继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现商标品牌保护法治化
结合贯彻实施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维护我市企业的商标品牌权益和创新成果,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为重点,积极与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联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商标侵权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加大对假冒商标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建立商标海外注册和维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助服务渠道,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依法维护自身商标品牌权益。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的配合,依法做好案件移送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案件信息衔接,有效打击和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依法公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信息工作,将案件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
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法制办
十、加快商标品牌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商标品牌服务体系社会化。
加快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品牌价值评估机构、商标信息交流平台建设,为企业商标注册和商标品牌建设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积极服务商标代理机构发展,大力提高商标设计、商标注册代理等服务水平,支持商标代理机构做大规模,做优服务,做强品牌,积极发挥其在商标注册、商标咨询服务、商标与品牌形象设计、商标品牌建设、商标品牌宣传策划、商标维权等方面的作用。依法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形成合法、规范、公平竞争的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查处各种非法代理行为,依法将商标代理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信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行业信用建设,规范其经营行为。
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十一、创新基层商标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商标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落实依法治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市场监管人员和广大企业的商标法律法规、商标知识、商标管理业务和商标品牌战略等培训,增强各有关方面的法治意识和商标品牌意识。积极指导和监督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商标管理和服务工作,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在基层,积极探索在基层所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对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直接指导,提高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意识。发挥基层所的作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指导无注册商标的企业及时申请商标注册,指导有注册商标的企业规范使用和创品牌商标,指导品牌商标企业加强商标品牌运用和法律保护。
市工商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
十二、严格督查考核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服务“调转促”行动计划和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科学制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目标考核办法,加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商标战略工作任务纳入对市场监管局的年终考核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力度,督促各县市区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商标品牌战略各项目标任务分解指标,为总量冲刺全省第三、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动力。
市工商局
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十三、加强政策支持
要加大对商标品牌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实现政策引导帮扶的持续化,市政府设立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专项奖励资金,奖励政策按照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滁政﹝2011﹞82号文件执行。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十四、加强宣传培训
重点面向广大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商标管理和服务人员,大力加强对商标法律法规政策、商标知识和商标品牌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政府管理人员的商标知识产权意识、商标品牌意识,为我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对滁州商标品牌的宣传推介,市内媒体在费用上应给予优惠。
市工商局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