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普有限两合公司“KAPP NILES及图”商标注册部分驳回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9
卡普有限两合公司“KAPP NILES及图”商标注册部分驳回案例
申请人因第24419059号“KAPP NILE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6532274号“触动传媒 touchmedi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653227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4419059号“KAPP NILES及图”商标:
KAPP NILES
申请/注册号:24419059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01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初审公告日期:2018-10-27 注册公告日期:2019-01-28 专用权期限:2019-01-28至2029-01-27
申请人:卡普有限两合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测量装置(0910)、测量装置(用于测量齿轮及侧轮廓的几何结构)(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