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春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春牙行动”商标注册案例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3-31
广州市春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春牙行动”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3814803号“春牙行动”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5642887号“春风行动”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含义等方面不同,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存在类似情形的商标获准注册的先例。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本案申请商标为纯汉字商标“春牙行动”,其与引证商标“春风行动”在呼叫、文字构成等方面相近,整体予以消费者的印象不易区分,二者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医疗诊所服务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医院等服务在服务内容、服务渠道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与本案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驳回。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814803号“春牙行动”商标信息:申请/注册号:23814803;申请日期:2017-04-26;国际分类:第44类医疗园艺;商标申请人:广州市春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