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维柯奢侈品公司第24580092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5-14
埃维柯奢侈品公司第24580092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58009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在第18类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90083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构图要素、设计手法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在第25类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90134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构图要素、设计手法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18类、第25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第24580092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4580092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08 国际分类:18类 皮革皮具
初审公告日期:2018-11-13 注册公告日期:2019-02-14 专用权期限:2019-02-14至2029-02-13
申请人:埃维柯奢侈品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钱包(钱夹)(1802)、购物袋(1802)、手提包(1802)、旅行包(1802)、公文包(1802)、(女式)钱包(1802)、手提箱(1802)、运动包(1802)、旅行用衣袋(1802)、手提旅行箱(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