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or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5-03-01“Tinor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申请人因第24098046号“Tino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17650997号“TTYGJ及图···

“Tinor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098046号“Tino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17650997号“TTYGJ及图”商标、第9645379号“腾森 Tiumsun T及图”商标、第24008904号“一探行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整体上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均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