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寅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Max-World”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骄寅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Max-World”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3479946号“Max-Worl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品牌,其与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424613号“MACWORLD EXPO”商标、第10216626号“MACWORLD”商标、第10973722号“MAPWORLD及图”商标、第1952462号“MACWORLD CONFERENCE&EXP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不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在英文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申请商标与四件引证商标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并存于上述服务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479946号“Max-World”商标:
申请/注册号:2347994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10 国际分类:35类 广告销售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骄寅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在通讯媒体上出租广告时间(3501)、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3502)、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3501)、通过邮购定单进行的广告宣传(3501)、广告(3501)、直接邮件广告(3501)、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3501)、货物展出(3501)、商业管理辅助(3502)、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