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对荣获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给予奖励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3-09
滁州市来安县对荣获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给予奖励
滁州市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来安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发展政策意见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度至今在全县广大企业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通过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培育、培训、组织申报和认定工作,在企业中注重加强《合同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了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增强了企业合同风险的防犯意识。通过组织企业申报和上门指导,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合同管理加强了组织领导,增强了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规范地建立健全了企业合同管理档案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用表,建立了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使申报企业达到了“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基本要求,在我县市场主体的诚信体系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目前该县在评审年度内共有72家企业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其中: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示的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家;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9家;经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4家;经县政府网站公示的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7家。
根据《中共来安县委 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安县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来县〔2016〕89号)文件精神,来安县委县政府对取得国家级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14家工业企业给予49万的奖励。这一奖励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来安县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来。
链接地址: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安县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