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辅机公司诉羊某、搜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顶姓冒名穿马甲,聪明反被聪明误
电站辅机公司诉羊某、搜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案件事实:电站辅机公司创建于1965年,是一家生产电动阀门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该公司发现有人假冒其名义开设销售网页,该网页内除联系方式外,所有经营信息与产品信息均与电站辅机公司完全一致。经调查,该销售网页系由羊某开设于搜了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电站辅机公司立即向搜了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删除相关网页,搜了公司予以删除。两个月后,曾被删除的销售网页再次出现,电站辅机公司遂将羊某、搜了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羊某在电商平台上开设的销售网页上除联系方式为其本人的之外,其他所有经营信息均与电站辅机公司一致,这必然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该网页的实际经营者与电站辅机公司之间存在特定联系,从而使得羊某不当利用电站辅机公司的商誉获取了额外的商业利益,该行为属于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依法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搜了公司在接到电站辅机公司发出的通知后虽及时删除了侵权网页,但随后不久完全相同的侵权网页再次出现。搜了公司对羊某特定的重复侵权行为,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评语:经过长期的经营活动,企业名称将会与企业之间建立稳定排他的联系。羊某使用他人企业名义发布网页经营信息,不但会损害权利人的利益,也会因产品质量无法保障而损害消费者权益,对于上述行为法律必须予以规制。一般而言,搜了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只要删除相关侵权网页即可免责,但对于特定重复的侵权行为,搜了公司应主动采取相关措施、即使未再次收到权利人通知也不能据此免除自身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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