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宝钦行贸易有限公司“真心绵”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7-25
武汉宝钦行贸易有限公司“真心绵”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013656号“真心绵”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并未体现商品的口感等特点,并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完全可以作为商标使用注册。在先已有其他与申请商标情况类似的商标获准注册,依据相同审理原则,申请商标亦应获准注册。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口感等特点,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注册情况与本案事实情况不同,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第63013656号“真心绵”商标:
申请/注册号:63013656 商标申请日期:2022-03-04 国际分类:32类 啤酒饮料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武汉宝钦行贸易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果汁(3202)、水(饮料)(3202)、无酒精饮料(3202)、果昔(3202)、能量饮料(3202)、植物饮料(3202)、以水果为主的饮料(3202)、柠檬水(3202)、富含蛋白质的运动饮料(3202)、制作饮料用无酒精配料(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