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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摩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23449523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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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摩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23449523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廊坊市摩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344952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经过使用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商标局驳回时引证的第3707899号“ZTCZX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构思设计、整体表现形式及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综上,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产品图片。

360截图20240408125044727.jpg

  经审理查明:截止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为有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图形与引证商标显著识别图形在表现手法、设计风格、构图特点等方面均较为相近,在隔离状态下,相关公众以一般注意力难以区分,两商标指定使用在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等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提供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在指定使用商品上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足以与引证商标相区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3449523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3449523 商标申请日期:2017-04-07 国际分类:21类 厨房洁具

初审公告日期:2018-03-13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廊坊市摩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家用器皿(2101)、饭盒(2101)、烹饪锅(2101)、厨房容器(2101)、铁锅(2101)、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2102)、食物保温容器(2111)、厨房用切菜板(2101)、厨房用具(2101)、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坛、罐)(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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