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长江商贸城同乐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 | 发布时间:2023-05-13滁州长江商贸城同乐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2022年5月10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滁州长江商贸城同乐烟酒店执法检查时,发现在该店收银台的货架上摆放有2盒在售的南孚电池(其中1盒7号2粒装南孚电池共***粒,标注生产···

滁州长江商贸城同乐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2年5月10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滁州长江商贸城同乐烟酒店执法检查时,发现在该店收银台的货架上摆放有2盒在售的南孚电池(其中1盒7号2粒装南孚电池共***粒,标注生产日期2021-12;1盒5号2粒装南孚电池共***粒,标注生产日期2022-02)。执法人员现场通过“南孚店主服务平台”的扫码查真伪功能对上述南孚电池进行扫码,结果显示为:“电池不是南孚生产,是假货”。
该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电池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2022年6月24日,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给予该店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该批侵权的南孚电池***粒;2、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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